给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审批部门的一点建议
昨日之星 · 2013-01-19 01:18 · 84363 次点击
JJF1002-1998《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规定:“附录是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附录可包括:需要统一和特殊要求的检定记录格式、误差分析实例、……等”因为本规范是1998年版,当时不确定度概念还很不普及,JJF1059-1999也尚未发布,因此JJF1002-1998要求给出“误差分析实例”是可以理解的,按现在的要求应该是“不确定度评定实例”。2010版JJF1002要求“附录”删除了“误差分析实例”但没有增加“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实例”的要求,不知道是不是今后检定规程可以不再给出不确定度评定实例了。
JJF1071-200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已经开始提出“附录可包括:校准记录内容、不确定度评定程序、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内页内容及其他表格、……”,2010版JJF1071进一步明确要求“附录”是“必须包括的要素”,“在附录中应给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现实的情况是几何量计量的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自2001年以后发布的现行有效版本,绝大多数都给出了不确定度评定实例,其中尤以工程参量专委会管理的规程和规范基本上都给出了不确定度评定实例。但是如果我们查一下几何量计量的其它专委会和其它计量领域管理的规程/规范就没有那么理想了,其中有不少都没有给出不确定度评定实例。没有给出不确定度评定的规程/规范照样通过了审批发布,这说明国家在发布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时审批把关不严。
在此建议国家计量法规管理和审批部门应该维护自己发布的JJF1002和JJF1071法规的权威性,严格把关,从今以后报批的规程/规范没有附不确定度评定实例的应退回修改补充。如果确实认为校准规范附不附不确定度评定实例无所谓,那就干脆把JJF1071的相关要求删除,说了不算,说了可以不执行,还不如不说。另外JJF1002-2010既然没有规定“附录”的内容包括不确定度评定实例,是否今后的检定规程都可以不附不确定度评定实例了,如果确实不需要附不确定度评定实例,今后也就统一不要求检定规程附,有的附,有的不附,似乎令人感到有点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