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原理

  仪器信息网 ·  2010-02-24 08:20  ·  11356 次点击
(CompensationPrinciple)由市场供求或政策引起人们收入的变化,从而使一些人受益和另一些人受损失时,认为对受损者必须加以补偿方能增进社会福利水平的西方经济学理论。补偿原理的实质是,如果一些社会成员经济状况的改善不会同时造成其他成员经济状况的恶化,或者一些社会成员状况的改善补偿了其他社会成员状况的恶化,社会福利就会增加。这一原理是新福利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由英国的卡尔多在1939年提出,希克斯加以发展而形成的。按照帕累托最优状态的概念,一项改变应在一些人福利增加而又不使任何人福利减少时才是值得采取的。但在社会变革中一个阶级或一些人蒙受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希克斯发现了这里的矛盾,因此他进一步推进了卡尔多“假想的补偿原理”。卡尔多首先否定收入再分配措施,认为市场价格变化,会使一些人受益另一些人受损,这还不能说是福利增加,而要采取补偿原则,使受损者得到补偿,才能使福利增加。这里的补偿可以是实际的,也可以是虚拟的。虚拟补偿是指并非直接使受损失者得到补偿,而是政府通过支出增加社会福利。希克斯进一步作了发挥,提出在补偿受损者之后,受益者的情况仍好于过去,那么就全社会来说,情况就比过去好。同时,他认为对受损者,不必由受益者来补偿,而可以通过社会效率提高来自然地进行。这就较前人进了一步。而且,虚拟补偿从长远看,是一种未来的补偿,即社会提高效率后经过一段时间人人都会成为受益者。对于补偿原理,美国的西托夫斯基,英国的李特尔等也提出一些验证标准或异议。“补偿原理”论者提出的种种补偿原则、标准是为资本主义辩护的,因为这一原理的核心是,如果生产和交换的任何改变使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使另一些人福利减少,那末只要增加的福利超过减少的福利,就可以认为增加了社会福利。这无异说只要垄断资本家境况好起来,不管多少人境况坏下去,社会福利也是增加的。这样,垄断资本的剥削愈重,社会福利愈大。这样“综合”地谈社会成员的福利,不考虑其阶级属性,歪曲了大多数居民的真实经济状况。而且,卡尔多和希克斯所说的“补偿”只是“假想”的,事实上并不一定实行,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提高效率,所受损失可在较长时期补偿过来。这就把涉及收入分配的问题排除在外了。同时,补偿原理在逻辑上也存在矛盾。它已经暗含着承认同一数量的货币对所有的人都具有相同效用,否则无法证明受益者在补偿受损者之后还较以前为好的问题,即补偿原理明显反对个人间效用比较,暗中却又承认个人间效用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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