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
仪器信息网 · 2010-02-22 23:09 · 8627 次点击
坚持事故报告制度和收集与整理事故档案资料工作的总称。对事故的科学管理,是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一项基础工作。在实践中,凡发生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重大责任事故,必须迅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一般责任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统计上报。凡是破坏事故、破坏嫌疑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均应建档建卡。各类事故档案,一般分为诉讼卷和业务卷两种。其中诉讼卷的材料,是在追查工作中依照法定程序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它随着诉讼程序的进行移送有关部门;事故案件的业务卷,它的内容是按照公安机关内部的规定,在追查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它存放于保卫组织或移送公安机关档案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属于立案侦查的事故案件,采用各种侦查手段形成的材料,应按各种侦查材料的管理规定另行处理。通过上述管理,对于找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进行破坏的特点和规律,指导工作,研究对策,采取防范措施,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