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监控机制探讨
仪器信息网 · 2011-04-15 19:57 · 6210 次点击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一个管理上科学、理论上严谨、系统性很强的管理体系,具有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功能,并且能够与企业的其它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融合。这一体系的监控机制更具特色,具有检查、纠错、验证、评审和改进的能力。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遵循了管理学上的PDCA循环模式,对企业的各项生产和管理活动加以规划,确定应遵循的原则,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并在实现过程中不断检查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保证实现的过程不会偏离原有目标和原则。这里的C和A就是审核规范中的4.5“检查与纠正措施”条款,但它并没有停留在PDCA循环上,而是充分考虑到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发展很快、公众对职业安全健康的关注不断提高的特点,并考虑企业自身发展的动态性,增加了4.6“管理评审”条款,以实现体系的持续改进。因此体系的监控机制应包含4.5和4.6两大要素的所有内容,从对日常操作监督管理到对管理状况的评估和系统评价,形成了比较严密的三级监控机制,确保了体系的充分、有效适用。
1第一级监控机制:绩效测量和监测
4.5.1“绩效测量和监测”是体系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其形式类似于传统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督检查,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监控机制的基础保障。它要求:
(1)监测与测量活动应有文件化程序,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2)对检测使用的设备仪器应注重校准和维护,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3)对所设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其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资源问题。
(4)定期对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比较监控结果和法规执行情况。
这4个要点在实际使用中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我国不少大中型企业都设有安环科(处),有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的不少规章制度可以在系统化、程序化后直接应用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对后两点注重理解和运用,保证企业的目标和指标的顺利完成,并对企业守法达标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