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电气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4)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17431 次点击
(四)维修电气设备时的注意事项
1、电气维修工作业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灵敏可靠。
2、检查、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必须遵循验电、放电、封线(装设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
3、从事高压电气作业时,必须有2人以上工作,操作高压设备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4、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多人同时工作时,必须注意互相之间的影响和相互之间的安全。凡因停送电影响他人安全的地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般不准同时作业,需要在停电的线路上进行多项作业时,应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2)必须同时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牌,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负责联系各相关工作环节的进度,各环节均结束工作且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5、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6、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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